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分党校工作 > 正文

分党校工作

关于举办学院分党校第13期培训班的通知(青年党员教师)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校党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精神,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发挥青年党员教师在学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青年党员教师的党员意识,提高青年党员教师的党性修养,促进教书育人工作,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作贡献。经研究,今年上半年举办一期青年党员教师理论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四十岁(含四十岁)以下青年党员教师(名单附后)。
二、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   间

学 习 内 容

主 讲 人

主 持 人

4月13日(周三)
下午4:00~6:00

讲座: 强化师德教育、
发挥教书育人作用

校宣传部领导

华书记

4月15日(周五)
下  午

自  学
思考题: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4月20日(周三)
下午4:00~6:00

观看录像:
扬州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有关资料等

华书记

 

4月22日(周五)
下  午

自  学
思考题:如何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月27日(周三)
下午4:00~6:00

讨  论:
1.如何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青年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2. 如何做到“巩固成果,狠抓整改,长效管理,科学发展”

 

赵书记

4月29日(周五)
下  午

自  学

 

 

5月11日(周三)
下午4:00~6:00

讲座:党风廉政教育专题

校纪委
严书记

 

5月13日(周五)
下  午

总结交流(对照党员标准和学校教育教学规范,制定、调整个人发展规划)

 

华书记

三、学习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2.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3. 教育部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意见
    5.扬州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
四、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组织青年党员教师参加学习,并于4月12日前将参加学习人员登记表送交院办。
    2、各支部指定一名同志担任学习组长,负责本组学员的学习管理。
    3、各支部要认真抓好本支部学员的学习,教育学员严格遵守分党校学习纪律,不无故缺席。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旅游烹饪(食科)学院分校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分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  通知

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邮编:225127 电话:87978002 E-mail:lyxy@yzu.edu.cn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