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经研究决定,院分党校决定于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举办学院分党校第六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支部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授课、自学、讨论、主题活动等形式。
三、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1.党的性质和宗旨
2.党的指导思想
3.党的纲领和任务
4.党的纪律和清正廉洁
5.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6.端正入党动机
8.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9.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
(二)分组讨论
(三)观看录像
(四)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培训教材等
(五)学唱《国际歌》
(六)主题党日活动
集中授课时间、地点见附件2。除上述集中学习外,其他时间均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组织学员集中自学。
四、组织形式
按不同专业和不同年级划分学习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学员的通知、讨论、集中自学、考勤等工作。
五、自学内容及参考书目
(1)《共产党宣言》;
(2)《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通过);
(3)《党的十九大报告》;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
(5)《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六、学习要求
1.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做到听课有记录,自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妥善处理好分党校学习与专业学习、学生活动的关系,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信念。
2.各党支部要认真抓好本支部学员的学习,教育学员严格遵守党校纪律。每位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因事请假的学员须经各党支部同意,并向学院分党校履行请假手续。学员缺课两次者,不得结业,旷课一次者,取消考试资格。
3.学习结束后,学员须向分党校交一份书面学习心得。各学习组长负责将本组学员的学习心得和学习讨论交流记录交各党支部书记审阅后,交学院分党校备案。
七、考核与结业
组织闭卷考试,并结合学员的出勤、课堂笔记和学习心得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校党校统一印制、并加盖院分党校印章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有效期两年。
附件:1.第六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2.第六十三期培训班课程安排
中共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党校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校
2018年10月16日
旅院党【2018】19号关于举办学院分党校第63期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