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宣部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建设的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学习阵地、思想文化聚合平台,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渠道和载体,将覆盖全国所有党组织和所有党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和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宣通﹝2019﹞2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中宣部根据中央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创新性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使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是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任务要求
(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党支部书记、支委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动员广大党员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列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迅速推进落实,吸引更多的党员同志、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学习,使学习平台成为传播理论、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
(二)积极用好学习平台。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资源开展学习,各支部都要明确1名管理员,主要负责支部人员的信息管理、维护,组织运用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活动、上报学习情况、推进学习考核等工作。各支部要广泛开展主题征文、成就展示、经验交流、主题竞赛、撰写专题学习心得体会等形式多样、受广大师生欢迎的推广活动,扩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三)学习要求。各党支部学员每日学习参与度不低于95%。教工党支部每日人均积分不低于36分,学生党支部(本科生、研究生)每日人均积分不低于42分。要把“学习强国”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主要途径,强化政治素养,把好党员入口关。
三、工作考核
学院将围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覆盖面、活跃度、创新做法等方面,对我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等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内容与方式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学情数据每周调取统计
1.学员注册比例=注册学员人数/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总人数×100%;
2.学员参与度=活跃学员数/学员总数×100%;
3.人均积分=当日获得的积分总数/学员总数。
(三)考核、通报与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工作考核以年度为单位,将全年学情数据、信息上报数据等项内容综合评价后进行等第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全年学习累计积分排名前20名的教职工和排名前30名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2.信息通报。学院党委公布每周抽取“学情数据”。
3.结果运用。“学习强国”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各支部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4.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其学习强国平均每日积分不得少于42分。
5.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时调整管理和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本办法由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