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我院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以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重点,以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建设,为建设有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巩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成果,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努力形成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有新突破,工作水平、工作效率有新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师生有新成效,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举措

(一)倡导尚学之风建设学习型机关

1.树立优良学风。坚持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和党支部学习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政治理论、管理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学院工作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调研,特别要做好学院重大决策出台前后的调研工作,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树立主人翁意识。要积极主动地从全院建设与发展的大局出发来思考和研究学院的工作,认真研究大局、准确把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坚决克服部门利益倾向。要积极加强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配合,努力增强机关工作的创新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倡导奉献之风建设服务型机关

1.强化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院机关运行制度改革,深入师生,主动服务,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改进服务方式。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及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做到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情耐心,服务周到,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加强落实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首问负责制,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不拖拉,不推诿。

(三)倡导严谨之风,建设规范型机关

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因病因事须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考勤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

2.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教学、科研、成教、人事、学报等各项工作的制度建设,在办公区域制作醒目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办事程序,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3.明确职责目标。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及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在部门网页上予以公开。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做到以部门总体目标统领工作全局。

4.严格办文制度。及时、准确、安全做好上级来文、来电的登记和归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院发文类别,强化学院发文的权威性;严格把好公文起草、审核质量关,提高办文质量。

(四)倡导清廉之风,建设廉洁型机关

1.加强机关党建。紧密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践行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党员要从严从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弘扬光荣传统。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在公务活动以及日常办公用品、通讯和交通工具等使用过程中的铺张浪费行为,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学院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院领导、院办主任等组成。院党政一把手对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院领导对分管工作内的机关工作人员机关作风负责,把机关作风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全员参与,领导表率。学院所有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查找在思想作风、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勤俭节约、遵章守纪、团结合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边查边改。院领导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当好表率。

3.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学院成立由院办主任、工会主席、民主党派代表等组成的机关作风建设督查组,经常对学院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每年年底组织师生代表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评议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结果,并进行奖惩。树立先进典型,对后进的部门及个人限期整改。


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邮编:225127 电话:87978002 E-mail:lyxy@yzu.edu.cn
版权所有: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