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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工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职责

一、书记(副书记)

1.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党务工作年度计划,定期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学院党政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3.负责落实支部建设有关制度,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组织党内活动和主题教育,积极参与学院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实施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严格的要求抓学习、上党课,在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上做好表率。

5.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支部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向党员布置开展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关心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7.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支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注重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教师党员撰写党建论文。

8.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决定本部门的重要事项。

9.协助院党委副书记做好系部有关学生教育与管理事务,主要包括专业教育、招生宣传、就业、大学生创新创业、班主任管理等。

10.完成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委员

1.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和落实党支部年度计划,开展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 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认真落实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最佳党日”活动,创新支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努力提高支部活动的成效。                  

4.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定期向支部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的评先选优工作,协助书记做好支部的换届选举等工作。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三、宣传委员

1.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使支部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宣传学院党政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营造舆论氛围,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支部集中学习,使每次学习做到有主题、有准备、有中心发言,指导和带动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时政学习。

4.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党支部的党课教育。

5.积极向学校和有关媒体报道所在支部的好人好事和工作亮点,打造支部良好形象。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四、纪检委员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做好保障和维护民主权利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经常走访党员群众,征求意见,了解民情,把群众的呼声及时报告支部和上级党委

5.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汇报。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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