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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党务管理专职人员在院党委领导下和党委书记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岗位职责主要是:

一、负责对口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接受校党委各部门的有关指示和任务,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保证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负责全院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负责学院党委有关会议的通知、记录和存档。保管、使用好学院党委、学院行政的印章。

三、协助做好学院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学院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的意见,指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四、指导党支部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负责对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考核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和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六、指导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党员的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七、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优表彰的有关工作。

八、做好党员信息库数据维护、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内年报统计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九、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向校党委及纪委报告学院党风、党纪和廉政情况。负责上报学院纪检监督信息工作。

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并认真做好登记、归档工作,参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接待办理其他涉及党组织的来信来访。

十一、负责党员干部廉政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上交工作。

十二、协助并参与对领导干部任前的廉政考察。

十三、参与对学院重大决策、招生考试等工作的程序监督。

十四、协助定期召开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座谈会,开展好参政议政、进言献策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六、做好“三胞”工作,注重对涉外人员的思想教育。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十七、认真接待和处理统一战线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八、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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