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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我院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断提高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按照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保证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三会一课”基本含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议内容

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决定、决议、通知、规定、工作部署、领导重要讲话等文件;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

3.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4.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5.党员内部进行思想交流,开展党性分析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6.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

7.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8. 选举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9.其他涉及需要党员审议、表决、监督或要向党员通报的事项,讨论需由党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有关要求

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党支部委员主持),并作好参加会议党员的考勤登记。大会必须有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应由组织委员做好记录。

三、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党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会议内容

1.学习、讨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

2.讨论通过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日常重要工作;

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

4.结合本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对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党员的奖惩、党员管理等工作,适时研究讨论;

5.定期汇报、交流、总结、检查各委员按分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

7.讨论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会议内容应由组织委员做好记录。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议内容

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安排、落实党支部交给小组的各项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等;

5.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评选优秀党员;  

6.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7.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主持,参加会议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能召开,会议应由党小组长做好记录。党小组长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小组会及本小组内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另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五、党课制度

(一)党课时间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二)党课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

2.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

3.当代前沿科学文化知识和形势政策教育;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

5.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

6.联系党员实际或中心工作,需要加强学习的有关知识。

(三)有关要求

党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开展,注意正确性、针对性、生动性。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同时保存相应的影像资料。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联系单位)党员讲1次党课。

五、组织领导

1.学院党委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负责做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记录,党小组长负责做好党小组会议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报送“三会一课”情况报告。

2.各党支部要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考勤制度,督促完善党员花名册、预备党员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等基础资料;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党支部每开展一次“三会一课”活动,要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和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做到记录完备。

3.各党支部要规范使用“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薄》),学院党委将不定期抽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作为考核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4.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新方式方法,把开展“三会一课”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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